根据《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云残发〔2024〕13号)和《保山市十四五助残就业实施方案(新修订)》规定。省、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补助标准10000.00元/户。经昌宁县残联实地调查、评估,2025年省级示范户推荐人员李春香等15户、市级示范户推荐人员陈有明等10户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共7天,不含节假日)。
附:昌宁县2025年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补助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875—7120156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