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十四五助残就业实施方案(新修订)》规定,残疾人就业创业个体户补助标准1000.00元/户。经昌宁县残联实地调查、评估,2025年市级个体户推荐人员普舸鲂等20户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共7天,不含节假日)。
附:昌宁县2025年残疾人就业创业个体户补助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875—7120156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