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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工作

隆阳区让“阳光工程” 阳光照进每一个贫困精神病人家中

发布日期:2020-04-14 15:57     作者:赵月玲     来源:隆阳区残联      点击量:

精神残疾人员是残疾人中的一个更加特殊的群体,由于需要长期服药和反复入院治院,给家庭增加了较重的经济负担。很多贫困家庭中的精神病人,因负担不了每月上千元的治疗费用而被长年关锁在家中,无法得到有效的康复和救治,生活状况令人堪忧。

针对这一难题,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隆阳区残联创新工作方式,切实为精神残疾人员康复救治出实招、解难题。自2019年5月1日起,区残联与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签定了贫困精神残疾人员免费治疗协议,凡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和其他贫困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员,经医院诊断确实需要入院治疗的,一年内累计可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免费治疗四个月,期间所有治疗费、伙食费在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由区残联和第三人民医院全额承担,残疾人住院的期间,不用花一分钱,出院时直接由区残联和医院进行结算。并且整个救助申报过程通过部门数据比对进行,手续简单便捷,极大地方便了残疾群众和家属,即确保了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又有效减少了精神残疾人员肇事肇祸现象的发生,对残疾人康复工作和社会维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止10月25日,已收治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员98人,治疗稳定出院23人,全年拨付治疗费用约32万元,极大的缓解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更多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和康复,为他们日后融入社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各乡镇和残疾人家庭的高度好评,被残疾人和医护人员赞为“阳光工程”。